《清末民初涉外矿务档案汇编》(全9册)
全国图书馆文献缩微复制中心 16开 精装 2008年7月即将出版 定価 129,000円(本体)
本书汇编清光绪二十四年(1898)至民国九年(1920)总理各国事务衙门、外
务部藏涉外矿务档案,凡三十三种。
全书墨笔写本,收录清总理各国事务衙门、河南巡抚、广东巡抚、广西巡
抚、江西巡抚、山西巡抚、军机处、南北洋大臣、理藩院、盛京将军、黑
龙江将军、吉林都督、外务部、农工商部等重要机构、军政要员因涉外矿
务往来之奏稿、会奏、折、文、函、电及法、英、俄、日、德国公使函、
电、照会等。
内容主要涉及:
涉外矿务章程、合同:如英商河南福公司开矿合同、俄商义胜鑫矿务公司
合同、俄商华兴利煤矿公司合同、德商华德续订五处矿务章程、法商闽省
矿务合同等。
涉外办矿事宜:如英商在河南成立福公司绘图勘矿、争索权利,英法隆兴
公司开采云南矿产、俄商承办懿路煤矿、法商开采广东廉州、钦州矿产,
法商到吉林蜂密山探勘煤矿等。
涉外矿务交涉:如俄人占据漠河、观音山等处矿产,英商骗占开采矿权、
俄人持过期执照探勘漠河金矿、德人礼和洋行购买矿山、伊克昭盟以矿山
押借教堂银两、奉天日商私立合同开采煤矿、日人逼立合同在夹皮沟挖金、
日人在江西余干探勘、日信义洋行借银与房山煤窑、日俄争夺山东矿产等。
另如:湖北军政府赎回法商湖北炭山湾矿权、山西赎回英商河南福公司矿
权、黑龙江从沙俄收回都鲁河砂金矿、云南从法国收回澄江七府矿权等等。
事涉广西桂林、河南、河北开滦、山东沂水、诸县、沂州、潍县、烟台,
热河、奉天、抚顺、安徽、湖南、广东廉州、钦州,云南、福建、黑龙江
漠河、夹皮沟,湖北炭山湾、伊克昭盟、江西余干等二十余个省、地区金
矿、铁矿、煤矿、锑矿等被帝国主义列强掠夺侵占、染指矿山探勘权、开
采权、利权、矿务官督商办等方方面面。
矿山是国家重要的经济命脉,这批珍稀矿务档案,用大量的史实、数据为
我们勾划出清末民初中国矿产资源的分布、中国矿业发展的历史和中国收
回矿权的脚步,也为我们提供了帝国主义列强瓜分中国矿业的确凿铁证。
更展现了晚清政府、民国政府对待矿务问题的思路、作为和政策,是极其
难得的中国近代经济史的第一手资料。对于研究清末民初矿务史具有相当
的史料和文献价值,特影印出版。
《清末民初涉外矿务档案汇编》细目
广西矿务案(光绪24年)
河南福公司矿务档案(光绪24年-宣统2年)
华洋开办矿务案(光绪27-29年)
云南隆兴公司案(光绪28年-民国2年)
黑龙江漠河金矿档(光绪32-33年)
安徽矿档(光绪32年)
湖南矿档(光绪32-33年)
山东五处矿档(光绪33年-民国元年)
奉天通怀矿案(光绪32-33年)
热河矿档(光绪32年-宣统元年)
蒙古矿档(光绪32年)
房山矿档(光绪32-33年)
廉钦矿档(光绪33年)
黑龙江矿档(光绪33年)
奉天矿档(光绪33年)
吉林夹皮沟档(光绪33年)
福建建汀邵矿档(光绪33年)
矿务新章案(光绪33年-宣统3年)
俄商叶米立羊掠夫请办金厂案(光绪34年)
抚顺煤矿案(宣统元年-民国元年)
开滦矿务案(光绪34年-民国8年)
吉林蜂密山煤矿案(宣统3年-民国2年)
禁止俄商在伊犁开矿设邮案(民国元年)
河南福公司案(民国元-2年)
湖北炭山湾赎矿案(民国元-3年)
工商部调查矿卷案(民国2年)
山东德国矿务案(民国2年)
广西桂林梧州开矿案(民国3年)
江西余干县属煤矿案(民国3-4年)
礼和洋行订购铅砂案(民国4-9年)
胡汝麟等售矿与福公司案(民国5-8年)
英商运锑抗领运单案(民国5-9年)
英馆请查禁河南私开土窑案(民国9-10年)